| 记账的概念     代理记帐是针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单位而提出的。所谓代理记帐是指具有特许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替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行为。《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关于代理记帐机构设置的条件、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代理记帐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代理记帐人员应遵循的道德规则等问题,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具备的条件      根据规定,在我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亦称会计证,下同)的专职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代理记帐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申请成立代理记帐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 代理记帐的服务方式  代理记帐服务方式分取票代理和上门服务两种,其中:1. 取票代理:是客户将准备的原始资料送到代理记帐公司或由代理记帐公司派人去客户处取资料,在代理记帐公司进行记帐工作;
 2.上门服务:是代理记帐公司派指定的会计人员到客户单位进行记帐工作。办公设备由客户提供;费用较取票代理贵一些,因为耽搁会计师的时间较
 代理记帐服务内容 1、 审核原始凭证2、 填制证账凭证
 3、 登记会计账簿
 4、 编制会计报表
 5、 填制纳税申报表并申报
 6、 银行下账
 7、 财税政策传递
 8、 日常电话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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